>> 產品保固及售後服務詳細說明
1. 本文件為本公司服務內容一切明示或漠示之聲明。本文件雖未載有各原供應商(製造商、代理商)之保固條款,但本公司得引用各原供應商(製造商、代理商)之保固或保固條款以為本公司之保固服務依據。
2. 本公司為半自助式,所經銷商品為自助價,恕不包含非故障換貨、安裝、設定、測試、運送服務費用。
3. 請結帳後當場目視檢查重點檢視所購商品,如有疑慮請立即提出,離櫃後如有爭議無法釐清,恕需留置本公司處理;商品目視檢查重點:七體損毀外傷、內容不符、配件短缺、電路燒毀、保固標籤破損或保期不足。
4. 商品使用前請務必先詳閱使用說明書並遵照使用,專業性使用問題請洽原供應商(製造商、代理商)服務專線。
5. 請於商品購回後立即檢查功能是否正常,且配件及包裝於保固期限內均請妥善保存以因應換貨或送修之需。
6. 如需本公司代客安裝、設定、測試,請攜必要之設備(如電腦等)至本公司技術服務部門依公告價目辦理代客安裝服務。
7. 本公司經銷商品若原供應商(製造商、代理商)未授權本公司維修,則本公司提供代辦送修服務。如原供應商(製造商、代理商)因故結束營業或退出市場,本公司可代送它廠維修,然費用另計。
8. 本公司所經銷商品由原供應商(製造商、代理商)負責維修保固,並由本公司提供代辦送修服務。其保固期限、故障因素判定、維修時程及處理費用均依原供應商(製造商、代理商)規定或既有程序辦理,並於一定期限內歸還。
9. 適用本公司送修服務之送修品需貼有本公司服務標籤(銷售證明),及附有原廠保證書(保固證明)且原廠保證書確已遵照保證書記載規定閱讀及註冊完畢,否則保固期限一律均依原供應商(製造商、代理商)認定為準。
10. 送修品請以原廠包裝材料或安全包材妥善包裝以確保運送過程之安全。
11. 原供應商(製造商、代理商)僅對保固期內之產品提供維修服務,並得全權決定以零件修理或以同級良品更換,如因該型產品停產缺料,則原供應商(製造商、代理商)得以相近規格或更高規格之良品更換並酌收差價。且原故障零件或原故障產品歸原供應商(製造商、代理商)所有。
12. 國外進口之產品(如硬碟、CPU、燒錄器等),於保固期內原供應商(代理商)將送修國外原廠並酌收相關送修及手續費用,並於一定期限內歸還。
13. 本公司及原供應商(製造商、代理商)對任何儲存於送修品內、或配合該項送修品使用之設備、資料、數據、程式及設定均不負保存、回復及任何型式之責任,請於使用前或送修前自行備份,本公司恕不代為救援、備份或移轉資料。
14. 本公司尊重智慧財產權,請於送修前自行將送修品內非法軟體移除,否則相關法律責任均與本公司無關。
瑕疵擔保及商品退換:

>> 注意事項
1. 包裝完整是指商品完整、配件齊全,並且以可以再出售為原則。商品主體及其內容物(如各項零附件、包裝盒、包裝袋、手冊、贈品等)均不可有短缺、破損、書寫文字或者標記、使用或者安裝錯誤之破壞(如刮痕、摔傷、電路燒毀、擠壓變形、介面或者接腳折損、異物進入、受潮、商品條碼或者保固標籤被毀損、移除、變造重貼或者無法辨識等)、以及任何目視可見之人為損壞。
2. 不合意商品之退、換貨請於購買日起七日內憑原完整消費證明(三聯發票請客戶攜帶原開立公司抬頭之發票章)辦理。換貨以一次為原則,本公司將酌收換貨服務費來更換其他商品或者酌收銷退處理費以退現九成的方式辦理退款並且收回原來的消費證明。由於業界商品價格波動迅速,退、換貨金額以換貨當日商品最新價格為準。
3. 新品故障保證期:本公司所經銷商品於購買日起一個月內(有特別聲明以及約定產品之期限依該約定期限)非人為損壞之故障,請憑原完整消費證明(如為刷卡消費者請加帶簽帳單)至本公司直接更換故障本體(配件不換),但是如有人為損壞之疑慮仍然需要送原廠鑑定,與新品故障保固期無關。
4. 原廠維修保固期:本公司所經銷商品若於保固期間內發生故障,如需本公司代辦送修,請將故障品親自送到本公司歆宇科技維修部,本公司將依照送修服務規定代送原供應商(製造商、代理商)處理。
5. 新品換貨一律沿用舊有產品之保固期。
6. 新品故障由本公司工程部判定,若有人為因素造成故障或有其他疑慮時一律送原廠維修。
7. 以上新品退貨規定之瑕疵判定由本公司技術客服部門負責執行。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八德路一段23號7樓
TEL:(02)2392-0321
FAX:(02)2394-3184





























